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结束市民休闲垂钓还应遵守这些要求→
7月1日起,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结束,部分天然水域允许休闲垂钓,这段时间,遂宁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对垂钓的水域范围、钓具钓法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
“除了常年禁渔禁钓区外,禁渔期结束后,市民可以休闲垂钓。”该负责人介绍,遂宁常年禁渔禁钓区包括:大英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位于遂宁市大英县和德阳市中江县郪江干流联合镇会仙桥-蓬莱镇康家咀-蓬莱镇张家堰及其支流寸塘口河蓬莱镇赵家湾-窝窝店—寸塘口河河口;安居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位于琼江流径的白马镇毗庐寺村上马井-安居镇凤凰大桥-三家镇三家大桥-大安乡明星村半边河;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的禁渔区。遂宁市城区禁渔区范围为通善大桥桥南沿至袁家坝北边沿之间涪江水域。射洪市城区涪江河段湿地走廊禁止垂钓,区域包括螺湖电站河道上游500米、水文站以下至打鼓滩电航桥河道出水口下游200米、沱牌电航桥河道下游500米。
此外,桥梁、高速公路、街道、建筑设施、输电线路、电站、水坝保护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也禁止从事垂钓活动。其中,遂宁市城区范围为遂宁经开区滨河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的九莲寺桥至遂宁市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点下游100米之间的渠河水域。
“今年6月,我市印发了《遂宁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对水域范围、钓具钓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遂宁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禁钓区、禁钓期之外,市民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进行休闲垂钓。
“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准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钓获物符合规定,且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钓具、钓法、饵料、窝料进行垂钓。
“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等方式进行垂钓;使用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进行垂钓;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进行垂钓等八种行为属于禁止使用的垂钓工具和方法。”该负责人介绍,《遂宁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对钓获物管理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比如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若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存,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禁止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春季禁渔期结束了,但休闲垂钓不等于随意垂钓,请垂钓爱好者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千万不要越线操作。”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身边存在违法违规垂钓、捕捞行为,请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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