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开赛! 2024中国·仙居 首届“仙岸杯”筏钓冠军赛
CCTV-5、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职场渔乐圈、小红书、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央广网、人民日报客户端、垂钓传媒、腾讯、网易、搜狐等150余家媒体报道本次赛事活动。
2.有效鱼为:除甲鱼、龟、虾、蟹、鳅、鳝鱼、鳗鱼类外的淡水鱼种均为有效鱼种。(要保护好有效鱼,鱼死不记录成绩)
渔情介绍:仙居下岸水库已通过农业农村部有机鱼认证,水库内环境无污染、水质优良不投喂人工饲料。主要鱼种为翘嘴鲌、鳊鲌、鲢、鳙、鳜鱼、黄尾、鲫鱼、鲤鱼、餐条及野杂鱼等以鳙鱼、鲌类居多。
1.比赛钓位号抽签,第一场采取混抽确定比赛的钓位号,第二场采取对换抽签确定比赛钓位号。
2.以两场比赛的总重量由重到轻排定名次;总成绩相同时先看第一副本分最重单尾,单尾更重的个人排名更靠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第二副本分第一天比赛成绩,第一天比赛成绩更好的个人排名更靠前;如还相同则抽签决定最后的名次。
本站比赛奖金总额为税前156000元,奖励总成绩前30的选手、获得最大单尾重的选手以及老骥伏枥奖和巾帼英雄奖的获奖选手。参赛选手还将获得休闲垂钓协会国家二类积分赛相应等级积分。
2.赛事服务费包含:参赛服1件/人,开幕式欢迎晚宴、比赛当天午餐及饮用水,保险。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餐费自理。参赛选手报名确认后,因任何理由不能参赛,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选手报名,由赛事组委会审核)。
本次比赛使用公饵作钓,所用饵料由山东化氏渔具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品种有袋装鲜玉米,颗粒饲料,鲜玉米。全部参赛选手,统一品种,统一重量。
参赛选手自登船开始至返岸为止,期间必须全程穿好组委会发放的救生衣(参赛选手也可穿戴自身准备的合格救生衣)。参赛选手员严禁驾驶船舶。组委会可提供雨衣;防晒用具需自行准备。
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对其他参赛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5.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对分区裁判长判定本人的成绩统计有异议的,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6.参赛选手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7.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休闲垂钓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组委会将会为各位参赛选手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事故保险。参赛选手亦可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按抽签号由小到大排队,佩戴救生衣后,根据裁判员指引登船进入钓位,做开赛准备。
按抽签号由小到大排队,佩戴救生衣后,根据裁判员指引登船进入钓位,做开赛准备。
参赛选手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休闲垂钓协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程和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1.钩饵飘落点,均不得超过相邻两位选手钓位正前方中部分界线(裁判员现场勘验为准)若误抛,经相邻钓位选手或者裁判员提醒,未立即起竿重新抛竿者。以违规论处。
2.可使用水面打窝器打窝,打窝器必须放置在离钓位线厘米范围内;出口离筏边的距离不得大于80厘米。开启时间必须是开始比赛指令发布后,严禁使用吊笼,吊窝。
4.钩,饵,线垂直向下作钓。任何时候不允许先将线轮中的线拉出再进行手抛。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或钓点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选手比赛;不得有意锚鱼和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5.遛鱼不得故意扰乱相邻选手,出现遛鱼乱窜影响其他选手的情况,裁判员现场判断属于故意行为。裁判员可要求该选手立即剪断自己的钓线,防止影响扩大,拒不执行者,以违规论处。
6.参赛选手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所有钓具,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7.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坚守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9.不得有针对裁判员、其他参赛选手、服务人员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1.赛事组织委员会如果发放救身衣或服装、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参赛选手必须遵守。
12.参赛选手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违反下列条例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罚减10%总重量的处罚。
1.筏钓竿的总长度不超过1.5米;钓组必须是由:筏钓竿、筏钓轮、主线等组成,单钩作钓、禁止使用双钩,串钩,三本钩,连体钩等。
2.参赛选手进入钓位后,需按总裁判长指令时间进行赛前钓组校验,比赛开始指令未宣布前,线.参赛选手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在垂钓区作钓。允许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每人只允许使用一套钓组进行比赛。
4.不得有第二人参与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5.比赛进行中本人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6.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时应首先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罚。
7.比赛过程中,及结束后未计量前,无论有无钓获,参赛选手不得拎动渔护或渔护上岸,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指令进行计量。
4.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赛事,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