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肥西县钓鱼大赛竞赛规程
1、团队传统组:比赛日期5月5日, 团队混合鱼重量赛,每队3人。三场,每场70分钟(限杆9米以内)
2、个人台钓组:比赛日期5月6日, 个人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三场,每场70分钟(限杆4.5米)
1、传统组:各运动队按报名顺序,由每队派出一人进行抽签确定比赛钓位。比赛共分为3个赛区(1,2,3区)每场比赛成绩统计结束后,所有选手听从裁判指令按下一场场抽签的位置统一换位。
2、台钓组:所有选手顺序电子抽签确定钓位。所有台钓组选手必须于5日下午17点前到达钓场办理报道并领取比赛信息卡,以备比赛当天抽签及成绩统计使用,没有信息卡的选手比赛当天无法比赛。办理信息卡需押金100元/每张,比赛结束统一退还。
3、所有运动员必须听从裁判员指令统一入场,对号入位。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4、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传统组饵料不限,台钓组比赛禁用虫饵、活饵。禁止使用果冻饵、麻球饵、拉拉糊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和双浮漂钓法,不得使用有毒饲料,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
5、传统组,开赛前严禁打窝,比赛第一场统一5分钟打窝时间,比赛中途及第二、第三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打窝。
台钓组,开赛前后严禁以任何形式打窝,开赛前统一5分钟调漂时间(调漂严禁带饵)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6、个人台钓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米以内,线组不得超过杆长,必须使用单钩。
台钓组限杆4.5米(正负〈5cm);线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台钓组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工作。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按如下规定处罚:给于传统组减罚3斤总鱼获,台钓组加分处理(3分)。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1、传统组:比赛采用团队总重量之和重量越大名次越前;总重量相同队,以最好的个人重量多少排定名次,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2、台钓组:比赛采用倒积分制,积分越小名次越前;总积分相同者,以最好的小分多少排定名次;小分相同者,比单场最高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七、附则:1.其他未尽之项,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制定的《竞技垂钓竞赛规则》执行。
八、领队会将于2018年5月4日上午9点,在县教体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团体传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