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钓鱼吧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钓鱼技巧 > 正文

钓鱼技巧

什么钓场入场费要数千元?揭开“钓鱼赢豪车”背后的套路

admin2024-08-21钓鱼技巧32
  钓鱼是不少人热衷的一项休闲活动,置身大自然之中,体验捕获的乐趣,不仅解压,而且还能锻炼心性。然而,在陕西西安蓝田县的一家垂钓场,却打出了“钓鱼赢宝马”的旗号,而且通常钓场只需要二三百元

  钓鱼是不少人热衷的一项休闲活动,置身大自然之中,体验捕获的乐趣,不仅解压,而且还能锻炼心性。然而,在陕西西安蓝田县的一家垂钓场,却打出了“钓鱼赢宝马”的旗号,而且通常钓场只需要二三百元的入场费,可这家却高达数千元。这不符合常理的背后,究竟藏着什么猫腻呢?

  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房继刚无意中刷到了一个短视频,视频中赫然打出了“陕钓垂钓基地钓宝马”的字样,这让平时爱好钓鱼的他,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

什么钓场入场费要数千元?揭开“钓鱼赢豪车”背后的套路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房继刚:正常刷的一般的钓鱼视频,它中间就会介绍大量的钓鱼的经验。但是刷到这个视频以后就发现,这个视频字幕介绍就是如何去中大奖,我就以自己的职业特性,就做出了初步的判断。这些视频背后可能涉及诈骗,也有可能涉及。

  为了一探究竟,房继刚和同事计划对短视频中的垂钓场开展化装侦查。他们准备好钓具,装扮成钓客,按照视频中显示的位置来到了垂钓场。然而,他们的到来却立刻引起了垂钓场老板的警觉。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牛萌锐:钓场老板看到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钓场的收费标准,以及钓鱼的一些赔付标准,所以就产生了警觉,便开始询问我们是怎样来到这个钓场的,是通过谁介绍过来的。我们当时就给他说,是我们看到短视频过来的,老板就提出说,那你们可以去那边的小池子钓鱼。

  眼见老板如此警觉,二人并没有贸然采取行动,而是以新手的名义,开始与其他钓客攀谈。从钓客口中,他们才得知,原来旁边的小池子在他们口中被称为“娱乐池”,这个钓池与其他钓场无异,主要目的是用来遮人耳目,而真正的奥秘其实是藏在一旁的大池里。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房继刚:大池子里就有一定数量的青鱼,这个青鱼体型也比较大,在青鱼的背鳍上扎有一定数量的鱼标。鱼标就是有数字,还有动物,还有宝马、路虎标,这种标它又代表不同的标的赔付的标准,就像他刚开始宣传的,钓中什么标就会赔付什么标所代表的东西。

  据钓客介绍,他们来这里钓鱼,每场5小时,需要缴纳400元到5880元不等的钓费。钓上的青鱼不能带走,而是根据鱼身上的鱼标,来获得400元到432000元不等的奖励,最高的奖励甚至包括路虎、宝马汽车。钓鱼而不要鱼,青鱼也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赌具。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民警在获得钓客信任后,被拉到了一个名为“陕钓俱乐部”的群。

  钓个鱼,最高能赢路虎、宝马这些名车。那么,那些做着“赢大奖”美梦的钓客,真的有钓到大奖吗?经营者又是如何让这些钓客们相信,他们能大奖到手的呢?

  加入群后,民警发现,这个群里已经有三百多人,而像这样的群还不止一个。相比于组织者在社交媒体上发的视频,这个群里内容则更加露骨。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牛萌锐:也会经常在群里发布一些钓友上鱼,或者是中大标的一些视频。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向钓友表明,我这个池塘里边“标鱼”很多,而且很容易钓到,每逢节假日他还会提前准备一些礼品,用于给前来参钓的人员发放,这些方式和方法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垂钓。

  为了让钓客更加信服,组织者还会在群里,发送钓客钓到“标鱼”,并且领取奖金的视频。

  经过专案民警多次侦查取证,警方判断,该钓场经营者招揽大量钓客交纳高额钓费,钓特定“标鱼”以小博大的活动,已触犯刑法涉嫌开设赌场罪,警方准备待机收网。6月10日下午,民警得知该钓场正在进行新一轮竞钓“标鱼”的,警方迅速组织40多名警力,组成多个抓捕小组,奔赴现场统一开展抓捕行动。

  此次行动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涉赌人员21名,同时依法对7万多元赌资、摇号机、账册等相关证据进行了扣押。

  至此,一个伪装成垂钓基地的大型团伙原形毕露,那么,钓上“大标鱼”的情节真有吗?这看似寻常的钓场,实则套路满满。

  办案民警发现,这家钓场规则对钓起“标鱼”进行了严格限制,例如鱼竿和鱼线米,钓位通过摇号机确定,且不得中途换座。此外,钓上来的青鱼必须是正口,也就是鱼钩正中鱼上颚的中心,否则钓起无效。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房继刚:青鱼它喜欢大量的聚集在这个鱼塘深水的中央区,它这个鱼竿和鱼线米,你的鱼线根本打不到鱼的聚集区。

  如果说这些技术上的限定还只是为了加大难度,那么在其他看不见的地方做手脚,就可谓是满满的套路了。

  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牛萌锐:第一种就是他会在晚上钓场清场的时候,向鱼池内撒一种药物,久而久之鱼就开始不吃食了。第二种就是它会将扎带,反向地扎在青鱼的身上,鱼进水之后就会将扎带挣脱。甚至他还向我们提到过一种水溶性的扎带,这种扎带遇水之后就会自动溶解,自然而然,鱼身上的鱼标就脱落了。

  犯罪嫌疑人李某还供认,那些所谓中“大标”的情节,完全属于自导自演。警方目前查明的总赌资19万多元,而实际“赔付”的,却与宣传中动辄宝马或数十万现金,相去甚远。

  目前,警方已对该案件涉及的参赌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赌场老板李某、工作人员陈某等人,也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湖北襄阳警方也发现了一家疑似存在情况的钓场,这家钓场只接待熟人引荐或老板自己直接认识的钓客,涉赌行为更为隐蔽。襄阳警方是从一条视频广告发现线索。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延成:有人在网上发布一些关于“标鱼”的视频。

  为什么要给鱼塘里的鱼都绑上标有积分的挂牌呢?这些积分又代表着什么呢?警方分析,如果是正常钓鱼,没有必要在鱼上绑不同颜色的鱼标和积分。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延成:以钓鱼为掩盖,然后去从事这个事情,所以有很大概率是从事,这也引起我们警方注意。

  民警对网上发布的钓场地址,展开实地调查。发现这一定位并非鱼塘,而是一片农田。难道情报有误?警方大胆假设,这个定位应该不会错,至少真实的鱼塘就应该在这附近。很有可能就藏在定位显示的附近40多家大小鱼塘之中。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延成:因为那块确实鱼塘也非常多,至于是不是我们本案当中涉及的“标鱼”鱼塘,也拿不准,所以一开始是走访,每个鱼塘都去转。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在距离定位地址不远的地方,发现了目标钓场。民警之所以锁定这里就是视频中涉及的钓场,是因为在调查过程中,民警除了在现场发现存在混养塘和青鱼塘之外,还在隐蔽角落发现了“标鱼”的积分牌。与此同时,还在现场找到了一名钓友。经证实,他就是通过网上视频找到的这里。

  襄阳钓友 解某:当时看那个视频宣传的有什么标牌,还有个VIP,我们觉得有啥彩头。然后我跟我朋友商量好了之后就去过几次,当时也充了会员充了好几万,钓了几次之后一条鱼也没钓到,感觉是个黑坑之后就没去过了。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龙尧:去到光辉钓场后,老板的警惕性还是比较强的,如果不是熟人引荐或者老板认识的话,是很难到这个“标鱼”场进行钓鱼的。

  这个钓场的地理位置十分隐蔽,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整个鱼塘外还设有围挡,只有一个路口可以进入。正当警方准备深入调查时候,一个意外出现了。

  民警准备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的同时,这家“标鱼”场突然关门了。难道是民警的前期侦查打草惊蛇了?正当警方疑惑之时,曾经去过钓场的民警突然被拉入了一个钓友群。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延成:我被老板拉进群,也了解相关的一些信息,鱼塘不是天天开,因为本身开了个鱼塘有运营成本,还有鱼也需要定期的休养。

  襄阳市公安局侦查中心民警 冯成功:在群里面,首先公告上就写得很明确,交完钓费之后可以钓“标鱼”,钓到“标鱼”当天结算费用,而且对钓鱼的钓具有明确的要求。

  进入群聊的民警发现,这个群就是“标鱼”的运营群。什么时候组织开钓,什么人钓了多少鱼,赚了多少钱,都会在群里公布。

  襄阳市公安局侦查中心民警 冯成功:我们也是经过了多轮次的摸排,才具体发现他的钓鱼玩法,包括他的玩法对外公布,他也是写得非常的隐晦。比如里边的“标鱼”,1万元的“标鱼”,他明确写为100豆,5000元的“标鱼”写为50豆。

  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副支队长 闵立军:我们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侦查方式中,发现了大量违法的证据,并且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固定,我们将线索形成了研判指令,通过侦查中心下发给了办案单位,组织警力在6月29日进行了收网工作。

  抓捕当天,警方发现,从早上7点钟开始,群里的各个“钓友”开始陆续抵达现场,进行“标鱼”。参赌人员众多。抓捕条件已然成熟,于是收网行动正式展开。

  警方对现场抓获的22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开展了全方位分析。经过“抽丝剥茧”,很快梳理出以张某、董某飞、徐某静等5人为主的“标鱼”团伙。并对“标鱼”的具体方法,进行了全面掌握。

  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副支队长 闵立军:该鱼塘组织的方式是钓友也就是赌友,先交纳5000元成为会员,而后每次500元购买1张门票可以钓鱼4个小时。这个鱼塘有42个钓位,赌客钓鱼时不能移动钓位,必须使用鱼塘提供的专用钓钩、钓饵、钓线。“标鱼”的价格是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而且可以再购买6倍的杠杆,钓鱼必须正口,否则不予兑换现金,赌客钓到“标鱼”以后,现场工作人员拍照验证,而后再将鱼放回鱼塘内,不能将鱼带走。

  和陕西蓝田钓场所制定的钓鱼规则一样,看似凭技术或运气,实则套路满满。比如,将鱼塘修成圆锥形,选取的“标鱼”体重较大,均沉底难钓;赌客可自带鱼竿,但在垂钓园购买的鱼钩被动过手脚,鱼即使咬钩也容易脱钩;购买的鱼饵即鱼食,平时喂食频次较高,降低了鱼吃饵概率;种种猫腻,短时内即为该团伙带来了不菲的收益。

  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副支队长 闵立军:鱼塘为了防止赌客能够钓到高价“标鱼”,还使用了相当多的套路。第一种方法是在鱼塘内部设有坑中坑,大鱼都在深坑内游动,而鱼竿线长根本不够钓到大鱼的距离,在投放高价“标鱼”时,对鱼嘴进行了磨嘴处理,导致高价“标鱼”,不能咬住鱼钩,像这种类似的方法和套路还有很多。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刑侦民警 宋延成:十赌九骗,他不可能把这个鱼让你全部钓走,他自己赔钱,其实钓友钓上来这个概率远远达不到10%,就是比较低的,所以说老板他才能够盈利。

  这个光辉钓场就是钓友们口中常说的“黑坑”,想在这里以小博大,几乎很难成功。民警现场对被扣押的22人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以张某、董某飞、徐某静等5人为主的“标鱼”团伙。

  张某、董某飞和徐某静三人都是襄阳本地人。他们都是钓鱼“发烧友”。为了赚钱,三人合谋,各出资10万,签下了涉案钓场。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隆中派出所民警 宋龙尧:经我们调查,光辉渔场是2024年5月初,由董某飞在与钓友闲谈中,发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后董某飞邀约其朋友张某及徐某静,一起开设光辉钓场。

  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部副主任 杨帆:钓鱼行为不同于普通的钓鱼行为,我们考量一个行为是不是钓鱼,主要参考是否收取高额的入场费,是否具有以小博大的功能,是否具有变现的功能。那么回到本案,该钓场收取每场4小时500元的高额入场费,“标鱼”的价值从200元到1万元不等,具备了以小博大的功能,钓到的鱼不能带走,必须折算成现金,具备变现的功能,所以本案是一种钓鱼的行为。普通的钓鱼行为是正常的娱乐行为,但钓鱼行为就触犯了法律。

  据办案人员介绍,通过“钓标鱼”的方式来组织聚众是近年来常发的一类案件,虽然打着钓鱼的幌子,但其本质上就是一种行为,不仅组织者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参与者也会受到拘役、管制、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