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沱江349斤大鱼被钓起……鱼和钓鱼的后来……
5月24日16时许,龙马公安石洞派出所接石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
经查明,案发当日下午,男子徐某某在石洞河咀村天然水域龙溪河断桥下游处钓鱼,查处时,徐某某已经钓到5条鱼,工作人员现场将鱼放生。
目前,徐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近日,嫌疑人赵某某在沱江边使用渔具(晃竿),钓起了一条重34.9斤的鳙鱼(花鲢),被群众举报!
经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鉴定,赵某某所使用的鱼具为非法捕捞工具,并非其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进行捕捞,派出所对其立案侦查。
鱼在被其钓起后,因伤势过重很快死亡,工作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后,将鱼体掩埋。
目前,赵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今年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全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流经泸州市的长江段、赤水河段、沱江胡市镇至沱江河口段以及永宁河渠坝至永宁河口段、泸县境内濑溪河、龙马潭区境内龙溪河,为常年禁渔区。
4月19日,纳溪区打古镇的朱某在其住宅附近的竹林中, 放置了一套神奇捕猎网, 只要小动物一碰到网,网就会收紧自动捕捉,但不会伤害到小动物。
一天后,朱某检查捕猎网,发现捕获一只灰胸竹鸡。朱某见灰胸竹鸡的毛色靓丽, 便将其带回家圈养起来,拿出上好的饲料“伺候”着 。
灰胸竹鸡:这昏暗逼仄的房子,哪里比得上自由的山林,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快放我出去……
灰胸竹鸡非常有“骨气”,无论朱某如何投食,灰胸竹鸡都不吃。 结果,闹绝食的灰胸竹鸡被饿死了。 朱某将灰胸竹鸡的死体扔在一旁的草丛中。
目前,朱某因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灰胸竹鸡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此外,每年3-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全省禁猎期内,除国家批准的狩猎场外,其余地区均不得从事狩猎活动。
跟那些死板的说教相比,我们还算有趣。跟那些千篇一律推文相比,我们还算新颖。跟那些粉丝活动相比,我们还算贴心。平安泸州、使命必达,期待更有责任感、更具使命感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