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6-8名,性别不限,领队和教练可由队员兼任。 (二)参赛队员要求为本地户籍,其中至少1人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少年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6-8名,性别不限,领队和教练可由队员兼任。
(二)参赛队员要求为本地户籍,其中至少1人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少年,1人可为本地(或本省)象棋国家大师或以上称号棋手。
(二)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5秒,步时3分钟,超时判负。迟到10分钟判为弃权负。
(四)采用临时定台制,分为6台。每轮比赛赛前20分钟由教练上报棋手出场台次表,如临场象棋国家大师(或以上称号棋手)对阵国家大师称号以下成年棋手,让两先;对阵青少年,让三先。
(五)记分办法:每局比赛胜记2分、负记0分、和棋各记1分。每场比赛,局分多者为胜方,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方,场分记0分;局分相等为平,场分各记1分。
(六)名次计算:第一阶段积分编排制排名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14.7条款,其5轮后的第五、六名排名为最终名次;前四名由第二阶段两轮制淘汰赛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