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洪江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6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其他涉渔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守护渔业资源。 下午16时25分,记者随市执法工作
6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其他涉渔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守护渔业资源。
下午16时25分,记者随市执法工作人员在我市黔城镇沅水流域进行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男子杨某某正在江南村蔡家坪河段涉嫌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当即上前亮明身份,现场查获鱼竿5根、12钩翻板钩4副、8钩翻板钩1副。经询问,杨某某对其使用禁用渔具在沅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捕捞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当前我市钓鱼爱好者较多,文明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在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我市禁钓区域为托口镇至茅渡乡流域、公溪河龙船塘瑶族乡、深渡苗族乡、沙湾乡流域。休闲垂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使用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具、钓法垂钓;二、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三、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四、不得使用船艇、排阀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五、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饵垂钓;六、严禁在桥梁上垂钓。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将加强联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切实把野生鱼类保护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助推渔业生态环境改善,促进野生鱼类可持续发展,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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