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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5)关于防范我县渔民省外法律风险的建议

admin2024-09-16钓具推荐6
  2021年以来,我县发生多起县内渔民在省外出售渔获物被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既对涉案渔民造成重大的政治损失和经济损失,也给县委县政府带来较大的维稳压力。相关部门亟需采取对症措

  2021年以来,我县发生多起县内渔民在省外出售渔获物被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既对涉案渔民造成重大的政治损失和经济损失,也给县委县政府带来较大的维稳压力。相关部门亟需采取对症措施,防范渔民赴外省作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2021年至2022年期间,我县多个乡镇的多艘渔船在江苏、上海等地的码头出售渔获物时,因网具尺寸不合法遭举报后被当地司法机关查获,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公益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已知五龙的一艘渔船船主使用禁用网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于2022年12月被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没收捕捞网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费用50万余元。另有5起同类案件,也被江苏和上海两地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和公益赔偿责任,部分案件还在审理中。其中一艘渔船的船主因面临巨额公益赔偿金,多次到我县有关部门上访,请求政府为其斡旋协调、减免责任。一年多来,党委和政府一直为此类事件奔走协调,维护我县渔民利益,耗费颇多。

202325)关于防范我县渔民省外法律风险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农业农村部于2013年对海洋捕捞各类网具的最小网目尺寸做出明确规定。但浙江省是我国渔业捕捞第一大省,有着数量庞大的捕捞渔船和渔民,为了全省广大渔民生计和社会稳定,我省对省内捕捞网具的网目尺寸,比照农业农村部标准做了相对宽松的调整,并规定了一个合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逐步完成对不符合农业农村部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的整治工作。我县是全国十大渔业县之一,从事渔业捕捞的渔民仍然使用符合省内规定但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这就造成了这些渔民在省外经营作业时,被当地司法机关以网具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为由追究法律责任。

  1.加大对捕捞渔民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通过渔政部门和乡镇渔办等机构,对赴外省海域从事捕捞和渔获物销售的相关渔船主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使之充分认识到网具合规的标准,吸取我县渔民被追究法律责任案件的教训,同时做好书面告知并由渔船主签字,确保每一位渔船主都宣传到位、意识到位,避免同类案件再次发生。

  2.加快不合规网具的整治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网眼尺寸的网具,按照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加大整治力度,争取获得实质性成果。

  3.加快渔民转产转业。对于使用亟待整治类网具捕捞的渔民,优先为其提供转产转业岗位和就业培训机会,引导其从事养殖业、海钓业、海岛休闲渔业等相关行业,转业之初可以发放适当转业补贴。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我县渔民省外法律风险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渔业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在与会办单位接触汇总意见后,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我县渔民在渔业领域的安全及生产工作。近年来,江苏、上海两地海警查获数艘我县帆张网渔船,对我县渔区稳定造成一定的压力。针对此类情形,提出以下措施:1.在近两年的日常普法、执法过程中,我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各乡镇广场的固定宣传长廊张贴“伏季休渔公告”“典型非法捕捞案件示- 24 -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等法制宣传主题展示;二是每年伏休期间,开展专门的渔民法制培训班,在课上解读常用或近些年修改的法律法规,提醒渔民配齐各项设备与证件;三是每年针对各渔民老大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讲解课堂,讲述近些年渔业违规典型案例,发放警示手册,做好风险防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普法方式载体,组织更丰富的形式,如组织法律法规竞赛、积极配合司法局参与“以案释法”工作等,走上船头、深入渔民家庭,营造良好的海岛渔业法治环境。2.积极开展帆张网渔船转产转业工作,淘汰老旧渔船,减少安全隐患,鼓励渔民参加休闲渔业发展,如海钓渔家乐、游艇产业等,集全县之力积极为减船渔民提供转产转业岗位和就业培训机会。近两年,我县帆张网渔船减产转产共计144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