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沙甸钓鱼协会第二届钓鱼竞赛
为改善民族团结主题公园湖泊的生态环境,个旧市沙甸钓鱼协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钓鱼竞赛的方式清理湖内过量的草鱼,为家乡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钓鱼竞赛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报名方式:不接受口头报名,报名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以收到参赛费用为准(限沙甸钓鱼协会会员),报满为止(人数:50人),报名时请务必写清参赛选手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参赛费用不退)
三、比赛时间2020年7月15日早上九点半参赛人员检录抽钓位做赛前准备工作,中午十二点在比赛现场吃午餐,正式比赛时间中午十四点至下午十八点(4小时),十九点颁奖闭幕式及颁奖。
定制服装、帽子、午餐等费用每人200 元,比赛押金100元(比赛后退还),合计300元。
1、本次比赛以目标对象鱼(草鱼、鲫鱼、鲤鱼)钓获总重量计算成绩,相同重量以草鱼多少来计算成绩,除有效鱼外其它鱼种不计算成绩。
3、比赛前由裁判员监督检查钓具装备,钓位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垂钓比赛,可立即报告裁判员以调整;比赛如需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许可后才能离开或归位。
钓饵由参赛人员自备,不得用活饵、毒饵,散炮,拉拉糊,麻团(禁止二次上饵)及其他有害鱼儿生活生存的添加物和钓鱼小药。7、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离开钓位,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8、
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严禁相互串鱼或并鱼,未经妥善保管,至比赛结束计量鱼获时,已死的鱼获不计成绩。9、
除运动员、裁判员、仲裁员外,其他人员在比赛开始前5分钟须一律退出赛场。12、
文明垂钓,除草鱼交由公园管理方处理,其他所有鱼获一律放生,不得有意锚鱼、刮鱼。
七、本次钓鱼比赛处罚规定一、因本次比赛钓点设在公园内,参赛人员不得随意踩踏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违者将罚没比赛押金和取消参赛资格。二、赛中,支架对标准点,连续2次抛竿超出本人垂钓区,对临位造成影响不改正的,罚取消当场成绩。三、未按时退出场外,或在赛中进入赛场或换人,罚取消相关运动员当场成绩。四、向钓池中泼水、吐痰、抛杂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和取消成绩处罚。五、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罚取消当场成绩。六、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退出自己钓位1米后等候计量,串位影响秩序,罚取消当场成绩。七、赛前检查渔具发现藏鱼,赛中串鱼、串饵,赛后向钓点投放刺激性物品毁窝,有意干扰他人比赛,取消参赛资格。八、对裁判员惩罚不服时不向仲裁申诉,而同裁判员吵闹,影响比赛秩序正常进行,情节恶劣,取消参赛资格,令其退场。
混合鱼重量取前三名,第1名:奖金3000元,第2名:奖金1000元,第3名: 奖金500元,幸运奖10名:奖品价值150元渔具用品(注:根据实际参加人数奖品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