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人的法律风险防范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风险什么时候会到来,但我们能做的是在假如风险到来时把损失降到最低。
在我国,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如网眼儿特密的绝户网),方法(毒鱼,电鱼,炸鱼)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2017年5月9日,安徽太湖县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花亭湖禁钓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到花亭湖组织或参与垂钓的,一律先免职;社会人员一律先立案,后拘留。引起钓友的极大不满。通告中提及的免职和立案拘留,没有上位法依据,后该规定未实际实施。
2018年11月3日,浙江省渔业执法法律条款一出台,钓鱼圈立马就炸了窝。该渔业执法法律条款明确规定:禁渔期禁止地笼网和路亚进行水产品捕捞。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鄱阳湖、洞庭湖;淮河干流河段。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实行专项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我部另行制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2017年2月24日)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珠江干流包括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西江;支流包括东江、北江及西江水系的北盘江、柳江、融江、郁江、左江、右江、邕江、濛江、桂江、漓江、北流河、罗定江和新兴江等;珠三角河网包括流溪河、潭江等;通江湖泊包括抚仙湖、星云湖、异龙湖、杞麓湖和阳宗海等;重要独立入海河流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韩江、北仑河、茅岭江、钦江、南流江、榕江、漠阳江、鉴江、九洲江的干流江(河)段。福建闽江及海南省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的干流江(河)段。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执行统一禁渔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禁渔时间和扩渔范围。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
笔者注:比照农业部关于不同水域禁渔制度的通告,本律师认为在禁渔期内,在长江、黄河流域禁渔区内,禁止休闲垂钓,但在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并不禁止。
禁止生产、组装、销售用于捕捞水生动物的禁用渔具和印刷、宣传、传授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国家一、二级和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捕杀、伤害白鳍豚、中华鲟、江豚、大鲵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1)胭脂鱼于1989年1月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胭脂鱼科,保护级别为二级。此处为非穷举式列举,胭脂鱼包含在“等”珍惜水生野生动物中。
(2)禁渔期、禁渔区娱乐垂钓,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捕杀、出售胭脂鱼,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渔业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以下相应规定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养殖证、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或者使用无效养殖证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补办养殖证或者拆除养殖设施。
(二)生产、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渔用饲料和渔药的,没收实物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未经批准在渔港港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从事渔港港埠经营业务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采捕、收购、运输天然水域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植物亲体、卵、苗种的,没收实物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捕捉、收购、贩运、销售青蛙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侮辱、围攻、殴打渔政工作人员,拒绝、阻碍渔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偷窃、哄抢或者破坏渔具、渔船、渔获物,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笔者注:请关注此处“驯养繁殖”,以往我们觉得不捕杀野生的就不触犯法律,但司法解释规定:驯养繁殖的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不能捕杀。
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八条实施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笔者注: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主要指妨害公务罪;若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更严重罪行的,按更严重罪行数罪并罚。
海外很多国家,钓鱼必须办理钓鱼证,甚至还分淡水证和海钓证。西方国家多年来执行的钓鱼法规,主要有三个容易触犯的点。
根据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法律,钓鱼时只准用1根竿,如果用了2根则被视为违法要吃官司。马里兰州的钓鱼法印成小册子竟然有12面,共7章63条145款,约5万字,主要内容有:钓鱼必须凭执照;一人最多只能用2根钓竿;钓竿最长不得超过4.8米;丝线米;不得用电动卷线个钓钩;钓钩上不得有倒刺,否则人们在脱鱼时往往会将鱼唇拉裂,徒增鱼的痛苦;不准用蚯蚓,蜻蜓,小鱼,小虾等小动物作饵,否则对小动物构成摧残;脱鱼时不得脱裂鱼唇;过小的与怀孕的雌鱼要放回湖里。对于所谓的“过小的鱼”这一项,不同的鱼有不同的尺寸规定,有的按长度,有的按重量,有的按腰部周长等等。
根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对方、纠缠不休等,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进行驾车、登山等剧烈运动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同饮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未将醉酒人送回而发生类似“酒后跌伤”等情况,同饮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9年同桌饮酒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有一起案件值得关注,同桌饮酒者已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家中,并嘱托家属照料,但醉酒者因醉酒死亡。五名同桌饮酒者被判定未履行劝阻、提醒、扶助的义务,共同承担10%的责任;酒席召集者被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10%的责任。
钓友自发组织钓鱼,频发拼车接送现象。作为一位有车的钓友,基本上没有哪位没有搭载过除了家人外的其他人员,或者今后都会面临搭载钓友或者他人的问题。
但是我们想过没有?如果出了事故,给搭车人造成损失的,驾驶人员将面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一、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通常认为接送拼车不属于合同关系,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只能适用侵权赔偿的规定。若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法,则驾驶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若在搭载前做一个免责声明或签一个免责协议,是否驾驶人员可以免责?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暂且引入一个场所责任的概念,是指场合管理者(通常亦是场合之受益者)对进入其所控制场合之人,具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若他人在场合中可预见危险的范围内受到伤害,除不可抗力和受害者自身原因造成以外,场合管理者对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既为驾驶人员所全面操控,驾驶人员当然对车辆空间内之人、物安全承担责任。
此种驾驶员义务亦有其法律上的规定,相关的驾驶员考核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事实上已经明确要求驾驶员按驾驶规则、交通规则操作车辆,是驾驶员负有安全义务的法律基础。
因此免责声明,与《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相冲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车主不因其而免除赔偿责任。
二、关于如何规避免费搭载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的法律探讨、基于以上关于免费搭载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的分析,是否驾驶车辆的钓友就无法规避责任了?在此我们对免费搭载的法律关系进行变换角度思考,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同行的最终目的也许不一,但是就免费搭载的过程中有一个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达到。
因此,对于到达这个目的来讲,车辆驾驶人和搭载人的目的和利益是一致的,不管是谁在开车?谁在乘车?车是谁的?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是为了同车人员共同的达到目的,受托免费义务的驾驶车辆,事实上是一个无偿的帮工或受托行为。
有关无偿帮工、委托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如搭载前签订一份陈述与保证,让同车人员在上面签字,明确驾驶员是受同车人员的共同委托无偿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按委托关系和无偿帮工关系处理。并声明除了保险赔偿外的损失不再对其他同车人员主张的承诺。
若按委托关系和无偿雇工关系处理,驾驶人员的责任应当由委托人即同车的全体成员承担,这样受损的同车人员的损失应由全车人员分担,当然受损人员也要分担一部分,这样就从法律上分担了驾驶者的赔偿风险。
至于放弃赔偿主张的陈述与保证是否有效,建议有这样的内容为好,即使法律上站不住脚,在道义上讲是有一定作用的。
2. 保险分担增加乘座险金额,并由搭载人员购买足额的全年意外伤害保险或团体旅游险,分担事故风险。
钓友自发拼车,返程时通常发生由其他人开车,让去程开车的钓友返程途中休息的情形。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责任呢?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虽然从法律上找到了一种处理方式,但这样的方式是否不太适合生活现状,要搭载车辆的都是关系紧密的钓友,要他们上车前签订一个什么陈述或保证,似乎不太现实,但是在钓友组织活动的时候还是可以引入这样的处理方式的。故常常是违章违法造成的,因此避免责任承担的最主要的途径还是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 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即使有其他过错行为而引起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也不能成立交通肇事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假释;判处死缓,可以限制减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以上均属钓友的个人观点,且仅是站在一个法律服务人员的角度思考,仅供各位钓友参考。
中国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初步核算,前三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
作者:董德英(青岛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是一个重礼、守礼的国度。经学家孔颖达在为《春秋左传》作注解时曾写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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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江中心学校开展“消防演练,防患未‘燃’”消防演练活动。随着警报响起,全校学生在各班老师的指引下,捂住口鼻,弯着身体、快速有序地按照既定的逃生路线,撤离到学校操场,从警报声响起到最后一名学生撤离到操场,仅用时1分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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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丁蓉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温氏股份、金新农和大北农等3家生猪养殖企业已率先披露2024年三季报,均交出优秀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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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炖牛排。2️⃣焗鸡腿。3️⃣枸杞鸽子排骨汤。4️⃣西兰花炒虾仁。5️⃣清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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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10月24日消息 在惨烈的价格战中举棋不定的宝马在中国市场再遭打击,宝马全球首家5S店北京星德宝竟然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