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佳阳乡安仁渔业生产饵料转运平台项目批复了
你乡《关于申请对福鼎市佳阳乡安仁渔业生产饵料转运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函》(佳政函〔2025〕1号)文悉。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34号文精神及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乡提交的《福鼎市佳阳乡安仁渔业生产饵料转运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该项目新建斜坡码头一座、拆除现有的浮码头一座、新建浮码头一座,项目建成后码头年转运饵料能力20000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一座斜坡码头,码头长80m,宽8m;二期:对现有浮码头趸船、钢引桥及接岸设施等进行拆除;新建浮码头一座,浮码头由35m×8m钢质趸船,钢撑杆、钢引桥及岸侧撑杆墩、引桥墩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斜坡码头、浮码头、旧设施拆除、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项目总投资估算1313.03 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估算683.59万元,二期投资估算629.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82.03万元(其中一期建安费476.83万元,二期建安费505.2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