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人用泥鳅钓鱼被举报因违反渔业法罚万元还要拘役
2022年10月的一天,绵阳的两位老钓鱼人再次约着去钓鱼,这一次,他们去的是绵阳市盐亭县的梓江,因为他们听其他钓鱼人说,那里出翘嘴、鲢鳙,还有人钓到鳜鱼了。
钓鱼人老刘和老段,可是老钓鱼人了,钓了几十年了,两人配合的很好,经常一起钓鱼,一般都是野钓,他们自己就有很多自留地,两人经常悄悄去钓鱼。
通常,大家钓翘嘴都是用玉米钓,但是为了多钓点翘嘴和鳜鱼,二人这次买了一些泥鳅。
泥鳅钓鱼,不仅是钓鱼人深恶痛绝的,而且是违法行为。但是二人觉得只是偷偷去钓,不会有人发现。
但是他们盘算错了。他们用泥鳅钓鱼的行为,被路过的游人发现了,并且举报了。
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之后,很快就赶赴该处河段,也是立刻对老刘和老段的渔获、鱼饵(泥鳅)、钓鱼装备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又称重了渔获,他们一共钓了83.38斤鱼,有翘嘴、鲢鳙、鳜鱼。
首先,他们在禁钓水域钓鱼。盐亭县梓江水域是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2020年1月日起,全年都禁止钓鱼了。
其次,他们采用泥鳅作为鱼饵进行钓鱼,这种就不属于娱乐性钓鱼活动了,而是非法捕捞水产品。
四川是多条大江大河的上游,也是很多鱼类的繁衍区域,因此四川对自然水域的渔业作业、娱乐性钓鱼,管理都很严格。
在其他省份,禁渔期是可以娱乐性钓鱼的,而四川多数水域,在禁渔期是不能娱乐性钓鱼的。
并且,四川对一些一些钓鱼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比如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直接就划归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因为是在自然水域违规捕捞,并没有明确主体,因此多方评估和协调,2023年6月,对二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人需要采购一定数量的鱼苗放流到梓江,恢复渔业资源,经过评估,二人需要赔偿11918.16元。对老刘则处以4个月拘役、对老段处以3个月拘役。
因为二人是钓鱼人,并不是为了大肆捕捞获利,并且二人主动悔过,并向公众和社会进行道歉,对老刘予以缓刑7个月,对老段予以缓刑6个月。
其实钓鱼人都知道,用泥鳅、虾等活饵料钓鱼的时候,尤其是无论是打窝、还是作钓,都能快速钓获大量目标鱼。
这种钓法可以说,可以灭绝性的把一类鱼从一处水域钓光,直接导致这里的渔业资源失衡。
因此,用活鱼饵钓鱼,看似是钓鱼,实际上属于非法捕捞,也是很多省份禁止的捕捞方法。它是归入捕捞方法的。
我们要注意,蚯蚓是陆生动物,活饵料是指泥鳅、虾等水生生物。因此蚯蚓钓鱼的钓鱼人可以放心,用蚯蚓钓鱼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