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禁止购买食用重点保护动物制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与会人员就乱捕滥食野生动物、中药动物药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此严加规范,增加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孙宝树委员说,餐饮经营者尤其是个体经营者数量多、分布广,在地区性、习俗性饮食习惯的影响下,各种民间交易、食用行为难以有效禁止和监管,因此建议细化该条款的可操作性,或者明确由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食品卫生部门出台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欧阳昌琼认为应加大对野味食用者的约束力度,“有禁止性的条款,都是禁止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单位行为的,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人没有禁止。建议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指出,动物药材并非不可替代,一些来自动物,具有较明确药用价值的天然产物可以人工合成,比如麝香、熊胆中的一些成分。而且从绿色发展的理念来看,也不应通过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方式来引入药物。
李飞委员和丛斌委员建议对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进行充分利用。李飞委员说,我到过牡丹江市开办的一个据称是亚洲最大的猫科繁育基地,已经死亡的很多老虎,长期冻在冰箱里,十几年不让使用,一年光保管费用就上百万元,承担不起。我听说,现在搞野生动物保护的国外组织有一批是大药厂,他们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打压我们的中药发展,而突出西药,他们有他们的长远战略,千方百计地要把我们的中医打掉,实际上背后有政治和商业目的。
有人担心一旦打开了可以利用动物尸体的口子,就会有人铤而走险,捕杀野生动物,谋取经济利益。丛斌委员建议,自然死亡的老虎可以走国家中药材利用的渠道,如果老虎遇到故意伤害致死的,就可以启动司法鉴定。南京有一个森林警察学院,现在有意要成立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专业,建议把这件事再调研,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自然死亡如何充分利用的问题,设计制度设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建议增加公益诉讼渠道,“也就是说对于捕杀、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并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据央广)
“不当的随意放生活动,既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平衡,甚至酿成生态灾难,也对被放生的动物本身造成伤害,随意放生就相当于杀生。”
闫小培委员认为,放生不当,反害动物。如将热带动物放生到寒带,海洋性动物放生到淡水水域,无野外生存能力的饲养动物放生到野外等。这些都会直接导致被放生动物的死亡,可以说是好心做坏事。(据新华社)
2012年7月7日下午,柳州市民张凯博来到柳州市柳北区白沙二队附近柳江亲水平台给小狗洗澡,突然遭到3条“红着眼睛”的凶猛鱼攻击,其中一条鱼突然咬住张凯博的手掌不放。张凯博忍痛将鱼摔上岸,这才发现自己的左手手掌几乎被啃掉一块肉,已经血肉模糊。张凯博在网上查询,发现这条鱼竟与产自南美洲的食人鱼一模一样!
柳江是我国第三长河流珠江水系的重要支流,清澈凉爽的江水每天都会吸引众多市民游泳消暑。而“食人鱼”的突现,引发了一些市民的恐慌。柳州市钓鱼协会也在柳州钓友之家网站发布紧急通知,号召全市各钓鱼俱乐部会员迅速投入到“灭鲳大战”中,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食人鲳。
2012年9月3日,上海松江区西佘山国家森林公园蛇类数量增加了许多,经园方调查,有人趁着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将蛇带上山放生。
同年8月12日晚,上海宝杨路1号作业码头处,突然出现大批黑红相间、三角头、一米来长的花蛇,顿时,恐慌情绪在船民和码头工人间蔓延。接警后,赶到现场的民警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码头上、两边船档处甚至是游船窗户上都爬满了拖把柄粗细、一米来长的一条条蛇。游船周边聚集围观群众,船内时不时传来船员惊呼声。
民警一方面迅速疏散船员与群众,另一方面与消防队员一起捕捉四处横行的“花蛇”,直至深夜方才平息了这场风波。
2016年4月7日,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樵山村来了数十个外地人,随车运来百余只狐狸在这里放生。“我们这儿从来没出现过狐狸”,大批狐狸被放生,引起当地村民的担忧。 经调查,广东、山东、江苏等地的30多人在山东济宁市梁山县狐狸养殖场购买了152只狐狸,在泾县一寺庙僧人的配合下,用3辆货车装运到此来放生。经鉴定,这些狐狸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为人工养殖。
2014年9月,贵阳清镇一名垂钓爱好者在红枫湖边捉到一只长50多厘米、重40多斤、像乌龟又不是乌龟的大家伙,其性情凶猛,攻击性强。经专家鉴定,这是一只生活于南美洲的鳄龟。
生活于南美洲的鳄龟,怎么会“爬进”红枫湖呢?有关人员介绍,是一些动物爱好者买来后,带到红枫湖放生的。在红枫湖,鳄龟以鱼虾为食,是鱼虾的天敌。
2014年10月20日,重庆家住渝北区王家镇的程先生,在自家承包的池塘里钓鱼,竟然钓起一只20公斤重的大龟。
经专家鉴定,这是只棕褐色的鳄龟,体形巨大脖子粗壮,还长有褐色的肉刺,四肢较短嘴巴的前段上下颚成钩状,好似鹰嘴,背部的龟壳坚硬无比。这只鳄龟力气很大,也很敏捷,虽然不怎么爬动,但一旦有东西靠近它的嘴部,就会异常迅猛的一口将物体死死咬住。这只鳄龟属于成年龟,寿命已达几十年,有一定危险性。因为鳄龟攻击性和生存能力很强,进入自然水域,不仅会和本地物种抢食,还会杀害大量淡水生物,对本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