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车站办事处:微信群骂人惹麻烦 调解员在基层巧化解
随着现代人生活交流方式的改变,微信成为人们交流沟通和了解信息的重要渠道。微信群因沟通方便快捷被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普遍使用。但如果在群聊过程中交流肆无忌惮、恶语相向,也许就会给他人和自己带来麻烦。近日,信阳市浉河区车站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双方的争执就是因为微信群里辱骂他人而引起。
案情显示,申请人王某和被申请人李某是信阳市“闪送”骑手,同在该工作微信交流群内,该群有两百多位骑手平日主要用通知消息、接单宣传等。2024年1月,李某在群内对王某进行持续性辱骂,发布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并拒不道歉。王某遂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向某及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书面赔礼道歉的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受到浉河区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的委派后,鉴于该案件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车站街道调委会以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为出发点,首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分析讲解,并对李某辱骂他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但是李某态度敷衍,以外卖订单电话多为由挂了电话,后来直接拒绝接听。调解员坚持对李某进行耐心劝导,逐渐拉近与其的距离。经过半个月的坚持,调解员逐渐取得李某的信任。为妥善解决纠纷,车站街道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调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维度与双方反复沟通,并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让双方的矛盾隔阂逐渐“破冰”,对立情绪一步步消融。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真诚向王某道歉。诚言胜千金,收到这份诚挚歉意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当场握手言和,申请人王某撤诉,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随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的越来越高,对名誉权的维护意识也日益增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调解解决比判决结果更能让双方当事人接受。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但绝不是没有边界,一旦触碰“线”,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现在各类聊天软件、社交媒体等也应当受到道德规范和法律的制约。(丁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