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湖南省第九届钓鱼锦标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垂钓运动的发展,定于2016年5月4—6日在长沙市湘江新区银杏山庄举办2016年湖南省第九届钓鱼锦标赛。比赛由湖南省体育局主办,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承办。请各市、州按竞赛规程的要求(见附件1),认真做好组队、报名(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2日)和参赛工作。
以市、州为单位,每单位限报三个队,每队限报四名运动员。报名表以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盖章为准。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身体不适者不宜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一)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限用6.3米以下鱼竿。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
(二)钓饵自备。不得使用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禁用虫饵、活饵。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
(三)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信号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钓、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否则视为违规。成绩记录单经本人签名后有效。
(四)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批准。
(六)每场比赛时间为100分钟,一天四场,共八场比赛,每人每天两场。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
(七)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每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200元,如胜诉则退还费用,如申诉失败则不予退还。
请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22日前报送至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5月4日下午14:00报到,5月6日晚餐后离会。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银杏山庄。提前报到和延时离会者,一切费用自理。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交纳参赛费400元、比赛期间的食宿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