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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男子违规钓鱼 将面临行政处罚

admin2024-05-22钓鱼饵料19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晓辉、胡颖)“我就只是想钓个鱼而已,真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钓鱼可以,但也要有序垂钓,严格遵循一人一杆、一线月,樊城区检察院先后对四起非法捕捞不起诉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晓辉、胡颖)“我就只是想钓个鱼而已,真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钓鱼可以,但也要有序垂钓,严格遵循一人一杆、一线月,樊城区检察院先后对四起非法捕捞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被处罚对象王某某面对处理结果发出如上感慨。

  2023年6月,王某某到汉江边,使用一支带有10枚鱼钩的鱼竿垂钓,被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认定,王某某使用的捕捞渔具名为“拟饵复钩”,系《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城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禁止使用的渔具。樊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在禁渔期到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垂钓,已构成非法捕捞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襄阳一男子违规钓鱼 将面临行政处罚

  刑罚可免,但行政处罚不可逃,由于王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被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处以2000元的罚款。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精神,樊城区检察院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为契机,针对涉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提升打击力度,筑牢流域安全底线。对于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制度,确保对违法行为人罚当其责。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而随着禁捕工作的持续推进,无序垂钓行为已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禁捕后的水域管理、物种恢复。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垂钓爱好者要严格遵守“禁捕期间,禁止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以及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的规定,树立正确垂钓理念,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过度过量、破坏生态的无序垂钓行为,营造良好的可持续的休闲垂钓氛围,避免一时不慎违法甚至犯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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