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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钓鱼第一站:钓友们求仁得仁?规范管理应该支持

admin2024-04-19钓具推荐33
  经过一年多的考察,实名垂钓制度终于要开始出台和实施了:21年农业部出台指导性文件,要求下属单位实施实名制垂钓、钓鱼证制度,目前重庆率先推出,只是实施细则和实施具体的办法还没有完全出台。

  经过一年多的考察,实名垂钓制度终于要开始出台和实施了:21年农业部出台指导性文件,要求下属单位实施实名制垂钓、钓鱼证制度,目前重庆率先推出,只是实施细则和实施具体的办法还没有完全出台。

  关于这个钓鱼证的问题,很多正儿八经的野钓钓友(不违规、不经营性垂钓)在多年前就提出这个呼声:应该发放钓鱼证,里面明确禁钓的鱼种、禁钓的地点、禁钓的时段、禁用的渔具、允许带回家的渔获,这样做能恢复渔业生态、保护濒危物种营造一个理想的钓鱼环境。可以适当地收费,然后用这费用投放鱼苗,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于违规垂钓、电鱼、网鱼的人增加社会监督,鼓励钓鱼人参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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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这个呼声很高,最近几年越来越高,况且我们不能只羡慕国外的钓鱼资源好而不认可国外的渔业管理规范:即使是在闹市,水质也渔业资源也相当丰富。而我们这里野钓资源不好就要归咎于:人太多、太贪心了,阻止贪婪最好的办法就是法律和刑法,马云这么多钱也没有见人去抢,河里的鱼别人贪心的捕捞怎么就不能严格管理了呢?

  要知道,即使是长江禁捕十年,出台了如此严格的禁捕条例之后,还是有人偷偷地去电鱼、网鱼,更不用说以前管理不严格的时候那真是群魔乱舞。就说说钓鱼,长江流域的,在一些相对偏远的地方海竿阵、可视锚鱼、一人多竿的情况也并不罕见,有了实名垂钓管理制度,违规垂钓加入黑名单,禁钓几个月或者几年,详细他们会收敛很多。结合大数据人脸识别,只要被钓友拍到照上传立马立案侦查,让泥鳅党、海竿阵、锚鱼党无所遁形——不要觉得他们是钓友,他们完全是经营性垂钓,竭泽而渔。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具体的实施办法还没有完全出台,完全下放给下属单位,用一个“渝钓通”辅助。觉得应该不太可能让工作人员去一个一个登记,也没有一个全国通用的APP来进行登记和指导。况且,县级单位也没有能力组织如此庞大的工程,最终的情况会如何不太清楚,但一个规定如果实施起来很困难的话应该持续不了多久。

  最好的办法就是:至少省级部门牵头,最好是国家某个部门牵头做一个APP,在这个APP里面颁发钓鱼证(可以规定地区)。得到这个钓鱼证需要进行一定的考试:禁用渔具、禁用钓法、保护鱼类、禁钓地点之类的题目,并签订一个承诺书且明文处罚的力度和方法。然后到钓点垂钓的时候用“定位打卡”(钓鱼的时候打个卡)的方式或者提前申请的方式(非禁钓地区自动通过)。

  这样一来就特别方便管理:一定周期巡查即可,到钓点看看APP上面有没有打卡记录,如果没有就是非实名垂钓,前期可以不用处罚敦促钓友们下载、注册合法合规垂钓。对于年老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钓友实行实体钓鱼证或者超过一定的年龄随便钓的原则。

  只有合理、合规的垂钓才是对所有钓鱼人都公平的方式,因为:海竿阵、泥鳅党、闷虾党、锚鱼党他们是捕捞性垂钓,你用手竿和他们一起钓鱼肯定不公平!可能会有这些人说:那你也可以这么干啊?大家都这么干的话,不用多久河里面不说大鱼,就连小鱼也不会很多!大家都在一个框架下合法合规、休闲垂钓最好,别整这些有的没的,水里面的鱼儿变多,对所有钓鱼人来说都是好事!

  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休闲垂钓管理制度,推进垂钓人员实名登记。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可运用“渝钓通”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垂钓管理。

  禁止使用泥鳅、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做饵料、窝料,违反属于“情节严重”,将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方式为:没收渔具、并处200-2000元罚款。

  使用泥鳅、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做窝料的,违反《重庆市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属于“非法捕捞”,或会涉刑事处罚。

  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范围,即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方式为:没收渔具、并处200-2000元罚款。

  (三)使用两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且留取的钓获物重量或规格不符合规定的;

  一般的钓鱼人,不会触犯上面任何一条,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第一次也不会受到处罚(建议当地钓友打印一份放在身上,以免遇到敲竹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