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进入禁渔期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县天然水域禁止,包括“一人一杆一钩”在内的任何休闲垂钓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武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春季禁渔期规定和长江十年“禁渔令”,武胜县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交运等部门和乡镇将持续对全县春季禁渔开展专项整治,现告知如下:
全县天然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止娱乐性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禁止天然水域的一切垂钓行为,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一)武胜县秀观音至下观音沟段嘉陵江水域为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长35公里,常年全面禁止捕捞;除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的武胜县境内天然河流,按规定暂定实行10年禁止捕捞。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捕捞采集水生生物的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二)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其他禁捕水域每年禁渔期外的娱乐性游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资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禁泥鳅打窝的违规钓法)。
娱乐性游钓误捕的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胭脂鱼(俗称“黄排”)、岩原鲤(俗称“岩鲤巴”、“岩鲤”)、四川白甲等国家保护鱼类,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严格禁止娱乐性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武胜县禁捕范围内河流为禁渔区,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渔禁钓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格禁止“电毒炸”及使用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对违反规定进行捕捞、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国之大者,春季为鱼类生息繁衍的重要时间,我们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乡镇渔政协助巡护人员管理,共同做好长江禁渔及春季禁渔期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线、。
嘉陵江流经武胜117公里,其中,桐子壕电站至清平镇观音沟的35公里,是中华倒刺鲃、岩原鲤种资源保护区,全年全域禁止任何捕捞和垂钓。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10年禁捕,禁止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捕以来,武胜建成“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共设监控点位20处,每个摄像头高达2~3公里可视范围,涵盖保护段全域。期间,武胜渔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没收包括地笼网、带可视功能的锚鱼器、单线多钩类锚鱼竿等滚钩类禁用渔具1000余套,均于3月1日现场销毁。
在此,提醒广大钓鱼爱好者,“智慧渔政”监控系统配备40台高清摄像头和热成像仪,可自动识别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建议爱好者们错开禁渔期,或到人工养殖水域开展钓鱼活动,自觉保护好天然水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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