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 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南充新闻网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文/图)2月25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随着大量水生生物即将陆续进入繁殖期,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所有天然水域将禁止垂钓。
记者在多处天然水域看到,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劝告广大群众不要在禁钓期进入天然水域垂钓。
3月1日起,各县(市、区)执法部门将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在天然水域除设有警示牌、高清摄像头外,还配有无人机、巡逻车船等,执法人员、巡护人员将开展日常巡查。对于禁钓期内在天然水域垂钓,拒不改正的,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繁殖期间部分鱼卵会附着在江面水草、枯枝上进行孵化,因此,禁钓期内,负责嘉陵江主城区段保洁的打捞公司将暂停对江面水草、枯枝进行打捞,暂时只打捞白色漂浮物等垃圾。
据了解,我市共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分别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月1日起,恢复可在天然水域垂钓后,也只能在这些保护区之外区域垂钓,并须遵守“一人一杆一线”“最多两钩尖”,且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鱼钩钩宽(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不得超过2厘米,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