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19广州市钓鱼锦标赛
年龄18~70岁身体健康者,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团体,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广州市钓鱼协会下属各分会和钓鱼俱乐部。
严禁使用散炮、果冻、虾饵、昆布、米饭、米饭类制品、米糊、拉拉糊、麻团、棉花、水母、麻丝、粘颗粒、活饵、虫饵、拟饵和有害鱼类及污染水源的饵料,禁止单钩二次上饵。
(三)比赛分别在3个比赛池同时循环进行,每个项目分为4个赛区,共计12个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签钓位号,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四)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计分竞赛制;出现0鱼获时,以该项目该场比赛最多人数区为基数积分。
(五)个人总成绩名次:以个人三场总积分排名。如总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积分;第二副本分为总重量;第三副本分为总尾数;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六)团体总成绩名次:以每队3名运动员总成绩分之和排名。如总分相同时,以个人总成绩名次为副本分。
(三)本次比赛荣获团体冠军的团队,将代表广州市钓鱼协会参加本年度广东省钓鱼协会举办的所有赛事。
(一)报名:每队3人赛事服务费共600元,各参赛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主办方提供午餐盒饭和饮用水。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网钓天下”个人中心注册后才能使用手机抽签和查看成绩。
(五)报到:运动员必须在2020年1月11日早上7:00~8:15自行到达钓场报到。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的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申诉成功退还申诉费。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七、赛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为确保选手安全,组委会有权调整、推迟或取消赛事。
本次赛事参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的《淡水池钓竞赛规则》执行。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渔护长度不得小于15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六)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七)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十一)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二)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六)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规则、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公斤鱼获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抛竿钓组必须是由:抛竿、绕线轮、线、铅坠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均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8枚,拴法不限。
(四)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八)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二)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三)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过了鱼护口有效)。PK赛制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解钩并过了鱼护口有效)。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获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四)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五)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六)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规则、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自备用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使用活饵、虫饵、拟饵和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比赛规定禁止使用的饵料。
三、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其他心脏病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再次本人郑重声明,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和活动。
四、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潜在的危险、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队(人)的代理人、继承人、亲属将放弃向组委会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六、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八、本队(人)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