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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鱼”火热来袭 真相究竟是什么?

admin2024-07-18钓鱼饵料28
  事件爆发:天价鱼!游客哈尔滨吃饭被宰万元1份铁锅鱼5700(点击查看详情)  “北岸野生渔村的菜单上显示其价格为398元一斤。鳇鱼又名鲟鳇鱼,是一种主要产于黑龙江

  事件爆发:天价鱼!游客哈尔滨吃饭被宰万元 1份铁锅鱼5700(点击查看详情)

  “北岸野生渔村的菜单上显示其价格为398元一斤。鳇鱼又名鲟鳇鱼,是一种主要产于黑龙江水域的大型食肉性鱼类,野生的鲟鳇鱼为濒危物种。据当地人介绍,真正的野生鳇鱼非常少,价钱也非常贵,人们吃到的大多不是真正的野生鳇鱼。当地较为有名的同类型餐厅中,店家称店内也有鳇鱼在销售,售价在100元至200元每斤不等。而且,因鳇鱼体型较大,部位不同,售价也不同。”【

“哈尔滨天价鱼”火热来袭 真相究竟是什么?

  】“北岸野生渔村标注的是全部野生的,据百度百科,野生的目前不到1000尾,而且是国际濒危保护动物,黑龙江的渔民只能限量的捕捞,按照此店的卖法,一年就能把全部野生的卖光,这都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基本上都是人工的,既然是限量捕捞,肯定有相关的捕捞文件。”

  “其实这些只要把全部监控视频全部放出就一目了然,看了网上的视频就是店家在说话,最后具体付了多少不得而知,因为已经联系不上事主了。”

  】“其实这家店已经被曝光两年多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具体大家可以去大众点评上去看,多人受骗,店家还说不是导游带的,这个店还是在郊区的某小区,一般人根本找不到,都是导游或者司机去拉客的。”【

  】“很多人上升到地域攻击,任何地方都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只是没有曝光出来而已,大家都是中国人没必要自己窝里斗。”2月14日中午,陈先生删除了自己的微博,他说,自己不想被过多的打扰,也希望商家能够改变不良的经营方式。

  剧情大逆转?店家否认万元餐费,自感被冤枉(点击查看详情)事件发生后,有记者赶往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了解情况。商家说,没有收取1万多元的餐费,反而是给打了折扣收了7200元,店家赠了果盘,账单也是确认后签字的,而且当天客人喝了好多酒,喝多了先动了手。

  店员说,这批游客不但酒后赖账,还动手打人。而饭店最后之所以打折,就是因为老板为了息事宁人。“他们还有一个短头发、穿黑色羽绒服的一个女的,特别不压事儿,出来以后就薅服务员的脖领子,因为他们动手了,他们报了110,我们也报了110。警察来了看了监控,说如果你们不协商解决,就带回警察局,把各方拘留几天怎么怎么样,老板在警察那儿给客人求情,因为是他们动的手。说你看大过年的,人家出来玩也不容易,别因为这个事儿整得挺不高兴,大过年的,又有老人又有孩子的,犯得上上派出所吗?这样吧,咱们协商解决,这桌我就当不挣钱了。然后给他打的七折。”店员介绍说。

  14日晚:联合调查小组成立】14日晚上6点31分,松北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松北快报”发布消息称,松北区委区政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对上述网文中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核查。调查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近日,网上刊发的《青岛大虾弱爆了,哈尔滨神鱼火热来袭》一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松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快查快处的原则,对文中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目前,调查工作积极有序的开展,调查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5日中午:举报者手机失联,事情还是一个谜】据媒体15日中午报道,哈尔滨万元餐费事件目前已经完成部分调查工作,但由于举报者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到,所以尚不能还原整个事件过程。调查部门在涉事餐馆调查时发现,餐馆的各种菜品及鱼类价格均有很明显的标注和公示,不存在标价不明的现象。

  正因如此,由于始终没有举报者本人出面说明情况并举证,所以还无法客观完整地恢复事件的全过程。最后调查部门表示,将继续联系举报者,并进一步调查涉事餐馆是否有缺斤短两的问题,尽最大努力还原真相,绝不护短,有问题就认真追究,没问题也要引以为戒。

  1,商家是否明码标价记者探访发现,涉事店铺内价目表确为网友所说,鳇鱼398元/斤,鱼类为现场称重。鳖花鱼368元/斤,虫虫鱼328元/斤,雅罗鱼298398元/斤。价目表上共标有25种鱼类价格,除小江鲤等共4种鱼88元/斤、98元/斤外,其它鱼均为百元以上。其中,鳇鱼价格最贵,398元/斤。雅罗鱼、鳡条鱼价格也与网帖内容相符。泥鳅则为198元/斤。当询问为何如此高价时,服务员未作答,只称是明码标价。但是记者同时了解到,不远处的记者还发现,不远处一家渔村内,鳇鱼价格为98元/斤。

  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新京报记者咨询了当地多家餐厅,得知鳇鱼每斤售价在80元至100多元,但也有当地的“吃货”表示,鳇鱼价格就是三四百元。

  其实,此案的“争议点”在于《消法》第10条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陈先生作为外地游客,在夜间9点被带到人生地不熟的饭店,一定程度上消费选择权是受限制的,所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应该查明的是:一者,398元一斤鱼,算不算《消法》明确的“价格合理”?二者,饭店有没有公平计量?如果真是诚信经营,不存在“宰客”心思,一条鱼卖到五六千元,事前必须向顾客确认重量和价格,之后才能下锅烹饪。这是一个基本的商业规范和生意经;相反,一些“黑店”是喜欢事前讲得含糊,事后放出高价的,去年“青岛大虾门”38元大虾按只卖,搞的就是这种勾当。

  2.交易行为是否有“乱写斤两”的嫌疑当事人陈先生称“鳇鱼我只要7斤左右,但最后硬是称了14斤”,“他们玩的乱写鱼的斤两,明明是十斤四两,结账十四斤,其它2钟鱼也乱写斤两”。

  3,交易过程中是否强买强卖?当事人陈先生称,“结账时与其理论,店方冲出一帮人还打我们,逼我们结账,后我们报警,更可恶的是,110来了竟然和他们一伙,先要带走我们,而且店家的人,当警察面还打我头,110只当不看见,店家监拍可以调出,而且110执法完全不符合国家程序,口叼香烟,和黑社会无二样。最后我们被迫结账。因为110说,解决不了带双方去所里解决,先拘了,我们害怕,只能听从他们的。”

  发生纠纷之后,饭店有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逼消费者就范?若有,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权利,涉嫌治安管理违法,甚至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再者,在发生冲突之后,当地警方有没有“拉偏手”,以“解决不了,先拘了”威胁消费者付账?就像去年“青岛大虾门”一样,当地警方的默许导致“宰客”商家的疯狂,也最终导致青岛乃至山东花数亿元打造的旅游品牌崩坏。